呼伦贝尔地区相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现将呼伦贝尔地区2018年8月份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场主体
呼伦贝尔地区已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蒙东地区已完成入市手续的售电公司
二、交易周期
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取双边方式。
四、交易平台
蒙东电力交易平台
网址:https://pmos.md.sgcc.com.cn
五、交易时序
本次8月份风火比例为3:7,风电企业优先认购交易电量,剩余直接交易电量由火电企业认购。
六、交易电价及网损
交易电价由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网损率、输电价、政府基金等按照国家、政府有关规则、规定执行。
七、交易时间安排
风电认购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9:00-13:00;
火电认购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13:00-17:00。
八、交易申报
1.蒙东交易中心统一开放电力市场交易平台权限发布交易公告。
2.申报方在交易序列规定的时间内,使用本单位的账号,登录交易平台,进行电量、电价申报,可以多次申报,不限次数。
3.申报电量单位为兆瓦时MWh(1兆瓦时=1000千瓦时),电量应精确到整数位、电价单位元/MWh,电价应精确到小数位后两位。
4.确认方在交易序列规定的时间内,使用本单位的账号,登录交易平台,对申报方申报的电量、电价进行确认。
九、安全校核、交易结果发布
交易结果通过电网调控中心安全校核并经政府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在交易平台上发布。相关市场主体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发布当日向电力交易机构提出,由蒙东交易中心会同电网调控中心在当日给予解释。
十、合同签订
交易结果发布后1 个工作日内,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通过交易平台完成交易结果电子确认单的线上确认,逾期视为同意。完成上述确认工作后,电子确认单即刻生效,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直接交易合同。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通过平台确认后下载确认单,在2个工作日内加盖公章以传真或电子邮箱方式发送蒙东交易中心。
十一、交易结算
蒙东交易中心负责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工作,出具电费及偏差电费、零售用户市场化交易电费、售电公司售电服务费等结算依据。
十二、有关问题说明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相关交易相关规则、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蒙东电力交易中心:
刘长玺 0471-6215072 18686055072
包 力 0471-6215091 15047155296
李天野 0471-6215090 18686055849
传真 0471-6215094
电子邮箱 20451765@qq.com
蒙东交易平台维护:
丁天宝 0471-6216465 15947518198
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