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能监局日前发布了发布关于征求对《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要求坚持市场化导向,买卖双方自愿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市场运作规范透明。
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主体为安徽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管辖的火电厂和水电站、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不包括扶贫光伏)、经跨省区联络线送入安徽消纳出力的省外发电企业(以下简称跨省区联络线),以及充电功率1万千瓦及以上、持续充电时间4小时及以上的独立电储能设施设施能用户排放少企业。
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分为基本调峰服务和有偿调峰服务。有偿调峰服务包含深度调峰交易、应急启停调峰交易和电储能调峰交易。市场初期,深度调峰交易模式为日前报价、日内调用、实时出清。当电储能设施企业如约履行合同时,电网企业按以下方式计算电储能设施获得的调峰服务费用:电储能设施获得的调峰服务费用=Σ调用电量×申报价格
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对《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安徽省能源局,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7〕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8〕364号)等文件要求,提升安徽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我局组织起草了《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
一、请各发电集团(分)公司汇总所辖发电企业意见后反馈我局,其他单位直接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8月27日前反馈,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
联系人:蒋晓隆,钱丰
电话:021-23168067,021-23168033
传真:021-63372330
E-mail:568253188@qq.com,qianfeng@nea.gov.cn
地址:上海市江西中路367号
相关附件: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障安徽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促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消纳,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制定依据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6〕4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完善电力调峰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7〕67号)、《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8〕364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电力调峰辅助服务是指为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力平衡,由并网发电厂或电储能设施提供的市场化调峰服务。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包括深度调峰交易、应急启停调峰交易和电储能调峰交易,后期将逐步扩大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并补充相应市场规则。
第四条 本规则涉及《华东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华东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华东区域“两个细则”)的内容不重复考核或补偿。
《华东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深度调峰补偿条款和启停调峰补偿条款不再执行。
第五条 坚持市场化导向,买卖双方自愿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市场运作规范透明。
第六条 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以确保设备安全、供热安全为前提,市场成员须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不得以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为由,影响设备安全及供热安全。
第七条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华东能源监管局)负责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监督与管理,负责监管本规则的实施。
第二章 市场成员
第八条 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包括市场运营机构和市场主体。
第九条 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运营机构为安徽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及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第十条 安徽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规则管理、运营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
(二)建设、维护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技术支持系统;
(三)依据市场规则组织交易,按照交易结果进行调用;
(四)按规定发布市场信息;
(五)向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市场交易结果;
(六)评估市场运行状态,对市场规则提出修改意见;
(七)紧急情况下中止市场运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八)向华东能源监管局提交相关市场信息;
(九)其他法律所赋予的职责。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主体注册等管理;
(二)出具结算凭证。
(三)其他法律所赋予的职责。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主要职责是:
(一)按规则传输和配送电能,保障输电通道等输变配电设 施安全稳定运行;
(二)依据结算凭证,与市场相关主体进行电费结算;
(三)其他法律所赋予的职责。
第十一条 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主体为安徽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管辖的火电厂和水电站、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不包括扶贫光伏)、经跨省区联络线送入安徽消纳出力的省外发电企业(以下简称跨省区联络线),以及充电功率1万千瓦及以上、持续充电时间4小时及以上的独立电储能设施设施能用户排放少企业。
新建火电机组完成满负荷试验后纳入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主体范围。
新建水电站、风电场、光伏电站自首次并网后纳入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主体范围。
市场运营较为成熟后,将跨省区联络线纳入市场主体范围,跨省区联络线参与调峰相关规则按国家能源局相关政策执行。
抽水蓄能机组暂不纳入市场主体范围,无上网电量的自备电厂暂不纳入市场主体范围,后续随国家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第十二条 市场主体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要求提供基础技术参数,或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电力调峰辅助服务能力测试报告;
(二)按规则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按安徽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指令提供电力调峰辅助服务;
(三)参与市场结算,按规则获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收益,并承担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分摊费用和偏差考核费用;
(四)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第三章 电力调峰辅助服务交易
第一节 定义
第十三条 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分为基本调峰服务和有偿调峰服务。
基本调峰服务属于机组承担的基本义务,由安徽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根据系统运行需要无偿调用。
有偿调峰服务包含深度调峰交易、应急启停调峰交易和电储能调峰交易。
第十四条 电力调峰辅助服务交易结果不影响发电机组年度基本电量计划。
第二节 深度调峰交易
第十五条 深度调峰交易是指根据电网运行需要,通过调减并网机组出力,使机组出力小于有偿调峰基准时提供的辅助服务交易。
第十六条 安徽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在日前或者日内进行负荷预测和负备用计算,当预计电网负备用小于裕度值,需要将一台及以上并网机组降至有偿调峰基准值以下时,启动深度调峰交易。
市场初期,深度调峰交易卖方为燃煤火电机组。深度调峰交易买方为火电厂、水电站、风电场、光伏电站和跨省区联络线。随着市场成熟,逐步增加其他市场主体。
第十七条 火电机组负荷率是火电机组发电电力与机组额定容量之比。火电机组额定容量以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为准。
第十八条 火电机组有偿调峰基准暂定为其额定容量的50%。有偿调峰基准将根据电网调峰需求、辅助服务资金补偿情况等适时调整。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单位统计周期(15分钟)是交易量计算的基本时间单位,在每个统计周期中计算机组深度调峰费用。深度调峰交易实行日清月结。
第二十一条 深度调峰交易采用阶梯式、分机组报价,以机组各档负荷率作为一个报价区间,随负荷率降低而增加,其中下一档报价不得低于上一档报价。具体负荷率分档及报价上限见下表。
第二十二条 市场初期,深度调峰交易模式为日前报价、日内调用、实时出清。
第二十三条 机组单位统计周期内出清价格为其所在深度调峰分档区间内的报价。
第二十四条 在机组深度调峰调用时,依据日前报价同档位由低到高在日内依次调用,报价相同按节能减排系数由小到大依次调用,同档位的调峰机组全部调用后再调用下一档的调峰机组。
节能减排系数=k1煤耗+k2×1000×环保因子
式中:k1、k2为权重,分别取0.6和0.4;煤耗为燃煤机组单位千瓦时煤耗,单位g/kWh,环保因子为燃煤机组每立方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烟尘排放量平均值,单位mg/m3。
第二十五条 深度调峰交易按照各档深度调峰电量及对应出清价格进行结算。其中,深度调峰电量为火电机组调减出力至有偿调峰基准以下时形成的未发电量。单位统计周期内,火电机组深度调峰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深度调峰费用=∑(第i档深度调峰电量×第i档报价)
市场比较成熟后,跨省区联络线深度调峰费用按上述类似方法计算。
深度调峰费用由市场内运行的火电厂、水电站、风电场、光伏电站和跨省区联络线共同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