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与火电发电企业结算2017年各批次直接交易及2018年2-3月、4月月度直接交易违约金的通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依据已出台的方案、实施细则等文件,依规执行了2017年各批次直接交易和2018年2-3月、4月月度直接交易,同时开展了交易结算清算及违约金收取工作。目前违约金收取工作已阶段性完成,2017年各批次直接交易和2018年2-3月、4月月度直接交易电力用户赔付火电发电企业违约金344.8606万元。详情如下:
关于与火电发电企业结算2017年各批次直接交易及2018年2-3月、4月月度直接交易违约金的通知
各相关火电发电企业:
在自治区经信委和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各市场主体的大力配合下,新疆电力交易中心依据已出台的方案、实施细则等文件,依规执行了2017年各批次直接交易和2018年2-3月、4月月度直接交易,同时开展了交易结算清算及违约金收取工作。目前违约金收取工作已阶段性完成,2017年各批次直接交易和2018年2-3月、4月月度直接交易电力用户赔付火电发电企业违约金344.8606万元。
本次与火电发电企业结算违约金总计344.8606万元,其中集中直接交易违约电力用户赔付火电发电企业的违约金,按照各参与火电发电企业该批次合约电量等比例支付;双边直接交易违约电力用户赔付火电发电企业的违约金,按该电力用户对应火电发电企业合约电量等比例支付。以上合约电量均含直接交易合同转让电量。各火电发电企业结算违约金明细见附件1。
请各相关火电发电企业仔细阅读本通知,并及时开具发票、收据,对接财务人员完成违约金结算工作(为方便广大火电企业,建议可于9月份电费结算时提交违约金发票、收据)。
联系人:宋学强 联系电话:0991-2926437
附件:各火电发电企业结算违约金明细表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