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市场主体注册及绑定工作的通知》,11月5日起开展市场主体注册及绑定工作。2017年已注册生效但在2018年未开展业务的售电公司需重新提交注册公示材料,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不影响售电业务开展。
售电公司绑定电力用户的前提条件:
售电公司前提条件:已在江苏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并提供足额履约保函的售电公司。
电力用户前提条件:已在江苏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已和售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的二类用户。
详情如下:
遵照《关于开展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苏工信电力〔2018〕2号)、《关于做好2019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注册绑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苏监能市场〔2018〕11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江苏发电企业注册顺利进行,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制定江苏省发电企业注册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注册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办法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在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经营区域内发电企业在交易中心的注册服务与全过程管理,包括市场注册、信息变更、市场注销等。发电企业管理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在省级电网进行调度的统调发电企业;第二类是地级电网进行调度的非统调发电企业。
第二条[注册管理方式]发电企业准入和退出实行注册制管理。
不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仅需基数电量结算的发电企业按照“注册、备案”的流程自愿申请注册。
拟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按照“承诺、注册、公示、备案”的流程自愿申请注册,符合有关准入条件的将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第三条 [注册遵循原则]交易中心办理发电企业注册遵循以下原则:
(一)交易中心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优质的市场注册服务。所有具备结算条件的发电企业可根据参与市场交易的需要按照“自主自愿、自由选择”的原则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开展注册工作。
(二)发电企业须在结算之前完成有关注册手续。
第四条[职责范围]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受理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的统调和非统调发电企业的市场注册工作;对于不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交易中心受理统调发电企业在江苏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业务,地方电网企业配合受理非统调发电企业在江苏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业务。
第二章注册条件
第五条发电企业申请注册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不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仅需基数电量结算的发电企业已准备完整的市场注册资料,包括以下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发电业务许可证(豁免的除外)、建设核准文件、购售电合同、电价批文。
(二)拟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还需符合《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中的准入条件,向江苏电力交易中心签署信用承诺书。
(三)具备互联网接入电脑,推荐 win 7 以上中文版, 4G 及以上内存。推荐安装并使用国产 360 安全浏览器 8.0 及以上版本。
第三章注册方法
第六条发电企业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注册:
第一步:登陆江苏电力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jspec.com.cn),在注册栏目中,选择发电企业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第二步:不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仅需基数电量结算的发电企业请各发电企业按照附件 1 的列表要求,扫描成 PDF 格式上传。拟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除附件1所列文件外,还需按照附件2签署信用承诺书,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或者地市电网公司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材料完整性做初步校核。
第四章注册公示和生效
第七条 对于不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仅需基数电量结算的发电企业,校核通过的不需要公示,直接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生效。
第八条 对于拟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交易中心对提交的发电企业注册材料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结合准入条件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后获得售电市场准入,有关信息在电力交易平台等网站公开。
第九条 注册生效的发电企业还需办理第三方认证的数字安全证书,交易中心将开通发电企业平台账号和配置权限。
遵照《关于开展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苏工信电力〔2018〕2号)、《关于做好2019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注册绑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苏监能市场〔2018〕11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江苏电力用户注册顺利进行,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制定江苏省电力用户注册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注册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在江苏电力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第一类电力用户”)和委托售电公司参加市场化交易的零售用户(以下简称“第二类电力用户”)。
第一章注册条件
第一条电力用户申请注册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满足2019年电力用户准入条件,35kV及以上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可以自主选择作为第一类用户或者第二类用户参与市场交易,其他10kV及以上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只能作为第二类用户参与市场交易。
(二)已准备完整的市场注册资料,包括以下材料:电力用户信用承诺书、营业执照、电费核查联(近半年)扫描件。
(三)具备互联网接入电脑,推荐win 7以上中文版,4G及以上内存。推荐安装并使用国产360安全浏览器8.0及以上版本。
第二章注册方法
第二条电力用户按照以下操作流程进行注册:
第一步:访问江苏电力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jspec.com.cn),在用户注册栏目中,选择电力用户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签署电力用户信用承诺书,按要求上传其他相关附件,关于平台需上传的附件,江苏电力交易平台网站提供各类表格下载,各类表格填报要求,见附件2到附件4。
第二步:一类用户还需准备电力用户准入申请书(见附件5),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电力用户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资料均为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第三章 注册受理、生效
第三条 交易中心收到电力用户提交的注册材料后,对注册材料做完整性检查,对电力用户的准入资格做校核,如存在异议提交政府、电网公司相关部门再做评估。
第四条 注册通过的第一类电力用户,江苏电力交易中心为其开通账号并配置权限。注册通过的第二类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可选择进行绑定关系的建立。
第五条 第一类电力用户按要求办理平台使用的数字证书,具体办理说明见江苏电力交易平台网站(www.jspec.com.cn)。
第四章 注册信息变更
第六条 第一类和第二类电力用户的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用户所在地电网公司营业厅申请变更(见附件6)。
第七条变更完成后按以下方式在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申请:
(一)第一类电力用户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向交易中心书面报送信息变更情况以及变更后的注册信息。
(二)第二类电力用户由售电公司代理向交易中心书面报送信息变更情况以及变更后的注册信息。
(三)注册变更申请书模板参照附件6填写。交易中心在收到市场注册信息变更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变更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和修改,并进行市场公告。
第五章 信息公布、注册异议反馈
第八条 交易中心每月或每季度定期公告获得准入资格的电力用户名录,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网站、交易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电力用户符合注册条件,未纳入交易中心公布名单,可采取线上进行异议反馈,同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核查:
(一)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按照附件7要求,将异议情况统一发送至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专用邮箱:register@jspec.com.cn。
(二)售电公司利用“争议上报”功能进行异议上报。
第十条 交易中心将根据第九条电力用户异议反馈情况,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由政府部门、电网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和评估,十个工作日内返回受理意见,并每月或每季度定期更新公告获得准入资格的电力用户名录。
遵照《关于开展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苏工信电力〔2018〕2号)、《关于做好2019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注册绑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苏监能市场〔2018〕11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江苏电力用户注册顺利进行,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制定江苏省售电公司绑定电力用户工作指南(以下简称“绑定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在江苏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的售电公司和委托售电公司参加市场化交易的零售用户(以下简称“第二类电力用户”)。
第一章绑定条件
第一条售电公司绑定电力用户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电力用户条件:
用电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上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可以自主选择作为第一类用户或者第二类用户参与市场交易,其他10kV及以上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只能作为第二类用户参与市场交易。
(二)售电公司条件:
已在江苏电力交易平台注册,并已通过公示期注册生效提供足额履约保函的的售电公司。
(三)具备互联网接入电脑,推荐win 7以上中文版,4G及以上内存。推荐安装并使用国产360安全浏览器8.0及以上版本。
第二章 线上绑定
第二条已公示生效的售电公司,凭用户名密码、数字安全证书自行登录电力交易平台www.jspec.com.cn,选择“绑定”功能。
第一步:查询在交易平台已注册生效的电力用户,交易平台支持“企业名称”、“用电户号”搜索;
第二步:对搜索到的电力用户电压等级、用电单元信息、绑定状态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进行绑定,绑定时填写绑定期限,按要求上传购售电合同,提交预绑定申请。
第三步:查看交易中心对预绑定申请的受理结果。电力交易中心对线上绑定申请进行审核,如预绑定无误的将发布《售电公司与用户绑定申请受理通知书》,如预绑定有误的(如绑定周期、绑定冲突等),电力交易中心进行协查,并发布《售电公司与用户绑定协查通知书》。
第二章线下绑定
第三条 售电公司根据电力交易中心线上受理结果,需前往供电营业厅签订购售电三方服务协议,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2)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负责人)开具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营业厅要求填写的有关业务办理申请单;
(4)售电公司和用户已完成签订的购售电三方服务协议,一式四份;
售电公司、第二类电力用户按要求,携带上述资料到用户所在地供电公司营业厅办理三方供用电协议签订(营业厅网点见附件1)。
第四章 绑定争议申报
第四条 售电公司在绑定过程中对电力用户有任何异议,可采取线上、线下争议申报方式:
(1)其中线上可勾选要争议上报的电力用户,选择争议类型,如:电压等级有误、户号缺失或多余、户号有错误、企业名称有误、用户绑定的售电公司错误等;
(2)其中线下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按照附件2要求,将异议情况统一发送至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专用邮箱:register@jsp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