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力交易中心

请登录

注册

从2018年电力交易规则看云南电改成绩与困难

2017-12-28 14:15:44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作者:谷峰
A A
日前,云南省2018年交易实施方案(实质为规则,以下简称云南规则)征求意见。交易规则本质上是各地电改的镜子,本轮电改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输配电价核定、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业务放开、直接交易等工作的进展均能
日前,云南省2018年交易实施方案(实质为规则,以下简称云南规则)征求意见。交易规则本质上是各地电改的镜子,本轮电改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输配电价核定、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业务放开、直接交易等工作的进展均能在这面镜子里清晰看到。原因很浅显,交易机构相对独立是为发用双方进行交易提供信得过的平台;输配电价核定是为了让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能“跨网见面”;发电用电计划放开是为了将政府和调度机构制定发用电计划的权力交给市场主体;售电业务放开是为了活跃交易、加快交易中电价的收敛速度,而交易规则则是综合上述目的,承载电改还原电力一般商品属性任务的实施手册。因此,从云南省2018年交易规则可以清晰看到电改两年多来,云南省取得的巨大进步,也可以看到云南省电力体制改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成绩之一:
 
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职能建设率先取得质的突破 
 
我国本轮电改建立交易机构的职能,可分为交易和结算两大职能,随着下一步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结算将变得更为复杂,交易机构实现结算功能的前提就是有准确而独立的计量能力。从云南规则来看,云南境内已经开展日前偏差电量交易,这标志着昆明交易中心具备逐日量测用户电量的能力。从实际情况看,云南境内使用专变并安装了计量表的用户均可不再通过第三方,由昆明交易中心直接按照15分钟为周期采集计量数据,并已实际应用达两年,预计2018年参加电力中长期交易的电力用户均可达到这个计量水平。昆明交易中心在全国交易中心中首先具备这种能力,并在实际结算中首先应用。这虽然是交易中心能力建设的一小步,但却是改变本质的一大步。具备这种能力之后,昆明交易中心相当于一半职能(结算)可实现真正相对独立,独自完成电力交易结算单的制定,并为下一步开展电力现货交易做好准备。此外,在南方电网的支持下,昆明交易中心全部人员与云南电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真的成了股份制昆明交易中心的“人”,从名义上相对独立走向了“人、财、物”实际上相对独立,受到业内的广泛好评,公正、公平性得到认可。 
 
成绩之二:
 
输配电价落地发挥作用
 
输配电价是本轮电改的重头戏,输配电价不理清,发用双方的直接交易更像是原有体制发供联动方式的“优惠电”。输配电价核定是新生事物,初期难免有这样那样考虑不到之处;不过即使核定工作考虑周全,由于利益调整也会引发争议,因此部分地区虽然输配电价核定完成,却没有在实际交易中使用。云南规则则是2015年版开始执行输配电价,算起来已经第三个年头。这体现了云南电改实施者的契约精神,即一方面重视输配电价核定,一方面核定输配电价就要放在实践中检验,包容新生事物可能存在的问题,同时又在实际应用中细致的观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为下一周期的核定工作做好准备。 
 
成绩之三:
 
发用电计划按市场习惯放开 
 
按照本轮改革对于电力中长期交易的定义,24小时以上的交易即为电力中长期交易,这也与国际成熟电力市场的标准基本一致。实际上,绝大部分地区中长期交易仅以年度长协和月度竞价两种方式开展,还有不定期开展交易的情况存在。很大程度上,这种安排仍然是计划思维作祟,简单看待发用电计划放开的做法。甚至个别地区为了优先发用电计划更容易制定,强制要求市场交易配合计划制定和调整周期,即年度长协交易为了代替原来的年度计划,月度竞价代替原来月度计划调整,这更是粗暴的用直接交易代替原有的计划分配制度。云南规则就彻底打破了这一思维定式,长短期交易品种周全(从年到日),双边、竞价、挂牌各种交易方式齐备,并且年度合同不是一锤定音,实质上使双边交易不止局限于年这个时间维度,进入年内小于年大于月周期仍然可以签订双边协议,即使年度合同分解到月,年度合同中分月数量仍不作为结算依据,而交易双方月度确定的交易电量作为结算依据,最大限度增加合同的可执行性。增加的交易频度、交易品种和缩短的交易周期体现的不仅仅是昆明交易中心增加了工作量、顺应了电力系统运行的需要,而且体现了昆明交易中心的一种态度:“做服务机构,不做衙门口”。 
 
成绩之四:
 
售电业务自然生长 
 
售电业务放开是本轮电改重要任务之一,不少地区把培育售电主体当成了重点任务。目标没错,但是方法上千差万别,不少地区甚至强行规定部分用户必须由售电公司代理电量交易,好处是可以让售电公司准入之后,有一块生存的“自留地”,坏处是这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管生又管养”的思维定式,即政策鼓励从事售电业务,就要尽量让售电公司生存。实质上市场是一个“效率倍增器”,任何保护措施都会扭曲市场的信号,何况国人常有“温室花朵”之说。云南省规则就把售电业务的自然生长当成原则,给予售电公司和用户足够的双向选择权,政府和交易机构并不加以强制干预。这样可以保证售用双方是“自由恋爱”,情感基础更为牢固,生存下来的售电公司不会“缺钙”,努力的方向是市场竞争,避免了市场中“有困难找政府”的麻烦局面。 
 
成绩之五:
 
容量备用机制已初步萌芽 
 
市场竞争不是“一个都不能少”的“过家家”游戏,但是交易设计必须考虑周全,竞争中淘汰弱者是必然现象,但并不意味着交易中的弱者其他方面就没有回报。云南水电等清洁能源能够满足云南目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火电机组似乎就成了交易机制应该淘汰的弱者,各地交易规则一般都把兴奋点集中在如何组织交易释放市场红利,云南规则没有这样简单设计,而是进行了系统思考。究其原因,云南规则的起草者认为云南以清洁能源为主,清洁能源的不稳定性仍然是其对电力系统不友好之处,任何人不能准确预料云南何时出现干旱,那么适当容量的火电机组就为云南电力系统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容量备用。基于上述考虑,系统思考的云南规则,不但没有简单的把火电机组扔在一旁,而是超前的设计了长期备用辅助服务,将市场释放的红利转移一部分给火电机组,让其“停机站岗”更加安心,能够尽量有尊严的生存下去。 
 
成绩之六:
 
手册式的云南规则最大限度节制了各方面的自由裁量权 
 
云南规则总篇幅在60页,包括优先发电在内各种交易品种均集中在一起,云南规则作为一个市场的交易“手册”,通盘考虑了现存的中长期交易品种,不管过去是否参加过交易,市场主体只要手持这本“手册”,就可以依规则参加全部交易,做到“心里有底”。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开展交易也有了清晰、全面的依据,最大限度切除了容易引发问题的各单位“自由裁量权”。同时,大幅超越《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体量的云南规则表明,云南电改的实施者真正读懂了国家出台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即《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是各地制定交易规则的框架,应当遵循各地实际进行细化,颗粒度应该更小。
 
当然,云南电改和云南电力市场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取得突破和成绩的同时,面临的挑战和困难仍然很多: 
 
挑战和困难之一:
 
无现货,不市场 
 
有一种观点认为云南水电居多,弃水大量存在,在汛期现货并不能发现价格,云南现货建设的需求不大。实际上,不论什么样的电力系统,均有无现货、不市场的要求,没有现货仅能是市场化交易,而非现代电力市场。原因很简单,市场化代替计划,实质上是分散决策代替了集中决策,市场主体各负其责。电能从上网侧看确实同质,但是由于并不存在两个用电曲线完全相同的用户,当然用户用电的空间位置也不会重合,从用户侧看来电能又是任何用户都不同质,只有现货的时间信号和位置信号才能体现每个用户之间的“不同质”电能,这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挑战和困难之二:
 
现行输配电价无法体现位置信号 
 
在没有现货的情况下,无法通过阻塞电价产生位置信号。现货市场启动前,云南现行的一票制输配电价也无法体现位置信号,云南省昆明、曲靖地区占云南用电量一半以上,但是远离云南的电源所在地,按照电力系统就近平衡最优原则,电源所在地的用户与远离电源的用户使用完全相同的输配电价,会再次形成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产生电价的扭曲。
 
挑战和困难之三:
 
交易价格并非全由交易形成 
 
电力从业者都知道,电力由于瞬时平衡,电力生产基于大量的负荷预测基础之上,相应电力交易也需要依托负荷预测,因此负荷预测与负荷实际情况之间的偏差必然会产生,所以交易规则应充分考虑偏差定价问题,偏差也是交易的一部分,偏差量不大,但偏差的价格却有可能成为决定市场主体盈亏的关键点。各地采用偏差考核或事后的强制转让,实际上都在进行偏差定价(实际是价格部门的职能),价格部门放开电价,是希望交易过程产生的任何价格都由市场主体意愿形成,而非还保留部分人为核价。云南规则尚未考虑按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推荐的上下调进行偏差定价,是典型人为定价“事后找平”的方式,仍有较大欠缺。 
 
挑战和困难之四:
 
容量备用不仅仅由火电机组提供 
 
云南地区存在多年调节的龙头水库,每年这些龙头水库都为系统提供着调节能力,做着水能资源在季节之间的“搬运工”,汛期少发或者不发,发电机会让给径流式机组,把水能储存至枯期。这些多年调节水库,实质上也向系统提供了丰枯期的容量备用辅助服务,因此也应进入容量备用补偿的范畴。 
 
挑战和困难之五:
 
市场交易外的电量没有执行月清月结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中明确规定,优先发电合同视为厂网合同与其他市场合同一同遵守交易规则,按照交易规则执行,即包括月清月结在内的规定也应一视同仁执行。这主要是因为无论什么合同,在经济上可以双轨制(计划和市场),但是调度执行只能转化为一个发用电计划,而不能区分其组成成分,更何况目前交易是以实物交易方式进行,执行前应明晰合同总量,执行月清月结。结合云南实际情况来说,市场交易电量执行月清月结,优先发电计划和西电东送不执行月清月结,就是在用计划滚动为市场交易兜底,电网企业代理用户未承担偏差责任。特别是云南在发电侧,无调节能力或调节能力较差水电,大量占有调节能力强水电的利益空间,形成了发电侧市场主体的交叉补贴。
 
不论如何,从云南规则的镜像里看,电改第一阶段云南的排位,远远超过了云南经济在全国的排位,取得的进展有目共睹。习总书记说:改革永远在路上。云南的电力体制改革也处在不断向好的态势之中,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云南省一定能够建立起科学、合理、完备的现代电力市场体系。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7年11期
 
 
原标题:市场 | 从2018年交易规则看云南电改成绩与困难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