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售电公司打着“增值服务”的噱头来签客户,承诺给客户绝对满意的用电服务,但现在很多用户却反映:售电公司并没有兑现签合同时所承诺的很多增值服务,用户蒙受损失。即使仅仅只是部分售电公司的原因,但是这样下去,增值服务这手好牌迟早会被打烂,增值服务的说服力会也来越低。未来,除了谈价差、谈增值服务,也应该谈谈“用户体验”。
“用户体验”百度百科解释为:用户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一种纯主观感受。
对于售电公司来说,用户体验就是电力用户用电过程的一个主观感受。那这样就有一个疑问:用电还有什么区别吗?电本身就是无差别的商品。所以,难道售电就不存在用户体验吗?
我觉得不然,如果不谈用户体验,那售电公司单凭价差、所谓的增值服务去吸引用户,去谋未来?价差谁比的过电厂的售电公司,增值服务谁不会,不知道中国人最擅长的就是“借鉴”吗?如果是这样,独立售电公司在市场上就真的没什么竞争力了。
那当售电开始谈用户体验的时候,会发生什么?
一.开始注重用户的需求“痛点”
即使现在很多人都在说谈客户需要抓住客户需求,但往往在谈客户过程中还是将在自己产品的特性全盘托出,侃侃而谈,虽然可以更详细地介绍产品,但过多的信息也会让客户抓不住产品的具体特性,弄不清楚产品能带来什么,对产品也就没什么兴趣可言了。所以,谈用户体验后,需要让客户感知到,要弄清楚客户需要的是什么,是用电稳定性?还是用电监控?亦或是价差保底?在这个前提下,能够更好的让客户感知我们为他带来好处,目的性更强。
二.注重细节,给客户更好点的消费体验
谈下客户后,同样存在用户体验,要注重用电过程中的细节。比如,如若客户最初的用电需求是用电稳定性,假如市场上出现电厂毁约或是售电公司毁约导致用户没电可用的情况,可以向自己的客户及时提供一份消除用户的方案,如自身电源的稳定性(实际一点,用数据说话)或目前电源出现问题的备用方案(最好是能找到备用电源);如若客户最初的用电需求是用电申报的准确性,申报方案我们是肯定会提供的,但这部分的细节就是,为客户提供多种参考方案,可以根据用户的用电习惯、设想突发情况等来设计更多的参考方案,虽然可能很多用不上,但是有备无患让客户更加安心用电,对售电公司的印象也会更好。
三.合同结束,是下一个合作的开始
谈用户体验,那就不能做一锤子买卖,要保证长期合作与发展。一份合同的结束,那就是下一份合同的开始,所以,当合同结束的时候,用户体验还没结束。能让用户继续感知用户体验的是后续继续跟进,继续深入了解客户,收集用户的体验反馈,哪里做得不足需要改进,哪里做得好继续保持,如果客户有什么不满意的,即使合同结束了,也要为客户提供服务,这是体现自身责任心的表现。
小米手机的商业奇迹多归功于它的营销,也归功于它的用户体验,很多企业也在学习小米的用户体验,在自身的产品方案中也都提到找客户、以客户为中心、与客户做朋友,但是为什么有的人做得好有的人做的不好。这就是学与做的问题。在用户体验设计这方面,电厂的售电公司和电网的售电公司不一定就能够做得比独立的售电公司强,这也是为什么独立售电公司依旧能够在市场上占据不少份额的原因。
所以,当售电开始谈“用户体验”的时候,售电公司尤其是独立售电公司才能更有底气谈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