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小水电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历史遗留问题,避免县内小水电企业因“未批先建”,未履行环评手续,镇安县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环评手续,截至目前,县境内正常运营的41家小电站环评手续已全部补办到位,确保小水电企业正常运行和良性发展。
镇安县山大沟深,水力资源丰富,兴建小水电条件得天独厚。而这些小水电在历史上曾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发挥过巨大作用。然而这些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至九十年代中期的小水电,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建电站初始都未办环评手续,这些“违法项目”合理存在已有三四十年之久,属于“未批先建”违建项目2017年,在陕西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商洛环保督察中,这些小水电被列入重点整改问题,同时也被列入商洛市政府秦岭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此,镇安县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加大宣传力度,县环保局和水务局还采取现场办公等方式方法,通过政策宣传、法规解读,让小水电项目所有法人和业主深刻认识到这次秦岭生态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威慑力,到10月20日,全县41个“未批先建”的小水电项目环评手续已全部补办到位并如期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