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福建省水利厅厉云副厅长带领厅农电河务处有关同志,对大田县河长制及水电站落实生态下泄流量情况进行督查。现场抽查了坑口三级水电站的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运行、数据传输等做法,了解西安二级电站退出拆除情况,参观大田县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听取大田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汇报。
厉云副厅长对大田县河长制和水电站工作给予肯定,并要求:
一要全力推进水电站生态改造。按照改造、限制和退出相结合的处置方式,通过改造泄流措施、增设监控设备,落实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并给予生态电价奖惩。对于无法落实生态下泄流量的,按照“能早尽早、能退尽退”原则,加速退出。
二是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加快落实党政“双河长”和湖长制,把河流、湖泊、水库、山塘等所有水域都纳入管理范畴,加大河湖巡查力度。
三是加快推进责任落实。总结大田生态综合执法和河长协会等好做法,运用法律、经济、科技等手段,实现“管河、护河、治河、养河”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