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
一、子关水电有限公司20%的股权
起拍价:¥1041万
评估价:¥1486.966万
开拍时间:12月14日 10:00
二、竞买公告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14日10时至2018年12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户名: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宣恩县狮子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的股权。
特别提醒: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以权力登记机关办理要求为准。买受人自行向股权登记机关咨询,办理股权转让登记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评估价:1486.966万元,起拍价:1041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或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3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数不限制,一人报名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两人及以上竞拍的,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江胜平。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12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莲都农村商业银行中山支行,账号:201000037933536)。
十、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拍卖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咨询电话:0578-2264158;
监督电话:0578-2264123;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23号;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3日
三、标的物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