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县长钟海燕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景宁畲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景宁畲族自治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方案》《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方案》《景宁畲族自治县小水电生态流量省级环保督查整改实施方案》《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水电企业产(股)权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组建方案》等多项议题,研究了外舍桥系(千熙桥)及菖蒲湾路网工程调整建设模式、县综合供能站建设等事项,并听取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划转情况、全县体育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此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为《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相关的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农房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的必然要求,也是规范景宁县农村建房活动的迫切需求,相关部门要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尽快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农房建设标准,加强农房建设过程监管,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农房建设规范有序,努力营造舒适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
会议强调,要根据省级环保督查整改要求,全力推进水电企业产(股)权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接,推进电站“一站一策”、水电流域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的进度;坚持生态优先、分类推进,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的原则稳步推进;严格按照省级环保督查的时间节点,落实整改到位并做好监管,确保全县水电站按要求完成生态流量下泄。
会议要求,要抓紧完善出台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方案,做好宣传,优化服务,推进有序实施,切实抓好群众十分关注、万分关切的民生工程。要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求,把握好完成上级考核要求和现实需求、解决当务之急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企业发展和实现公平公正的关系,加快我县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应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