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
青峰水电站及
青峰农业科技开发公司名下的所有资产
起拍价:¥550万
评估价:¥847.6519万
开拍时间:12月26日 10:00
二、竞买公告
淳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
瑞昌市青峰水电站及瑞昌市青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所有资产
拍卖公告
淳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26日10时至2018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淳安县人民法院(户名: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瑞昌市青峰水电站及瑞昌市青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所有资产。
起拍价:550万元,保证金:110万元,增价幅度:25000元(以及其整赔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25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特别提醒:1、水电站2015年至2018年9月发电量分别为:2015年1160880千瓦、2016年1327335千瓦、2017年1609680千瓦、2018年1-9月1084080千瓦。
2、由瑞昌市青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九江容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签订的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将于2019年3月5日到期,该合同第三款第2点所定的由瑞昌市青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享有的提成为20万元。
展示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联系电话:15356819999。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如需委托代理人参拍,必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淳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本院不受理开拍后的委托手续。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等,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七日内(2019年1月3日前)缴纳,(户名:淳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淳安县支行,账号:120202912990017214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1-6488889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网拍咨询:64885579;执行员(吴法官):64885662
[竞拍须谨慎,成交责任重]
淳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三、标的物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