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小水电?
国际定义:其装机容量规模因各国国情而异,如美国的小水电定为装机容量15000kW及以下,日本、挪威为10000kW及以下,土耳其为5000kW及以下。1980年10月17日至11月 8日在中国杭州和菲律宾马尼拉召开的第二次国际小水电技术发展与应用考察研究讨论会,建议对小水电的规模作以下定义:小水电站为1001~12000kW,小小水电站为101~1000kW,微型水电站为100kW及以下。
中国定义:中国的小水电在现阶段是指由地方、集体或个人集资兴办与经营管理的,装机容量25000kW及以下的水电站和配套的地方供电电网。
最新小水电政策?
目前小水电的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协调发展。从维护河流生态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生态优先原则贯穿于河流水电规划以及小水电建设、运行和退役的全过程,协调推进小水电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二)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小水电开发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开发”,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注重流域综合规划、水电专项规划以及规划环评的统筹,优化小水电开发布局,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河段予以避让,处理好开发和保护的关系。
(三)依法依规,科学推进。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之间的关系,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历史,坚持市场化原则,科学引导小水电向生态友好、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四)明确责任,创新监管。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建设单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推动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任清晰、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监测,创新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