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知要求,要开展安全检查,针对农村水电站防汛方面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水库电站大坝值守、执行防汛调度纪律、有无违规蓄水、汛情信息报送和防汛预案落实等五个方面情况,深入辖区内所有农村水电站进行全面排查。要落实防汛预案,落实水电站人员值守和安全撤离制度,确保水电站运行人员安全和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我市将对所有装机容量100千瓦以下及装机容量100千瓦以上、对生态造成严重影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水电站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分年度小水电站清退方案,分轻重缓急,果断退出一批对生态造成严重影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水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