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至3日,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带队对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导。他强调,云南省河湖生态保护任务艰巨,必须全面落实中央要求,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为保护高原河湖的健康生态提供制度保障。
督导组实地查看了云南省玉溪市抚仙湖、澄江县抚澄河,昆明市滇池、盘龙江、运粮河等河湖保护及河长制落实情况,详细了解了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实施情况,查看了河长公示牌、河湖保洁现场及水质自动监测站等运行情况,与市县级河长、河长办负责人及技术人员进行了交流。就如何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督导组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祖林及省水利厅、环保厅等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
周学文充分肯定了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他说,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成效明显,亮点突出。一是省级河长全部完成巡河。陈豪书记、阮成发省长亲自担任省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并承担抚仙湖、洱海省级河长职责,16位省级领导分别担任省内六大水系、九大高原湖泊和牛栏江的省级河长,并且对所负责的河湖全部进行了巡查,有力推动了各级河长履职尽责。二是建立了三级督察体系。由省委副书记任总督察,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担任副总督察,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督察体系,加强对河长履职情况的督察督导,促进了河长责任的落实。三是制订《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因地制宜提出实行河长制的目标和指标,将河长制六项任务细化为六个行动计划28项具体措施,并落实到了具体部门。四是河长设立到村级,全省已经明确各级河长2.2万多人。五是明确提出全省到今年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比中央提出目标提前一年。六是昆明等地探索实施断面监测考核,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取得了很好的经验。
周学文介绍了全国推行河长制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同时指出,当前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云南省要对照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倒排时间表,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目标按期实现。
一是要坚定目标不动摇。云南省高原湖泊和河流水系的生态保护,中央关心,社会关注。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加强河湖保护的重要制度保障,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改革担当,持之以恒把这项任务抓实抓好。要按照“四个到位”要求,从抓工作方案入手,做好组织体系建立、责任落实、政策配套、督察考核等各环节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二是尽快完成四级工作方案。目前云南省市级工作方案已经全部出台,县级还差11个,乡级还差943个。要明确时间要求,压茬推进县、乡级工作方案的制定出台。同时,对县、乡级工作方案要逐级审核把关,确保质量。云南省少数民族、偏远地区多,省级要加大技术支持和帮扶力度。
三是抓紧完善河长组织体系。要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明确河湖分级分段河长。加快推进各级河长办的设立,做到机构到位、职数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设备到位。
四是创新河长工作方式。对于河长巡河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发河长令的方式,督促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逐项进行整改;要充分发挥全省三级督察体系作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同时,要按照中央要求,加大社会参与力度,通过设立“民间河长”、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
五是加快工作制度建设。云南省目前已经制定完成了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验收办法等工作制度,下一步要抓紧印发实施。同时,积极研究探索符合当地实际、有特色的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
六是做好基础工作,加强宣传引导。要抓紧摸清本地河湖底数,建立“一河一档”,编制“一河一策”方案。要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与发布制度。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河湖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