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濒危物种绿孔雀的栖息地,2017年7月12日,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向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立即停建云南省红河(元江)干流戛洒江水电站。8月14日,自然之友收到了楚雄中院的立案通知书。
目前还不确定此案将于何时开通审理。自然之友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戛洒江电站即将大江截留,清库蓄水亦将实施,为了避免生物多样性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自然之友依法提起消除危险之诉,请求法院判令建设单位和总承包方停建该水电项目,对绿孔雀栖息地等生态系统采取预防性保护措施。
绿孔雀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评为濒危物种。中科院昆明动物所曾对外透露,经2013年至2014年调查发现,云南的绿孔雀种群数量不到500只,这也代表了整个中国的数量。
目前,绿孔雀在云南的核心分布区位于红河流域中上游楚雄州双柏县以及玉溪市新平县,其中,双柏县境内恐龙河州级自然保护区是全球最重要的绿孔雀栖息地之一。
但是2017年3月21日,环保组织野性中国在云南省双柏县恐龙河自然保护区附近的野外调查中发现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濒危物种绿孔雀,而其栖息地恰好位于正在建设的红河(元江)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以下简称戛洒江电站)的淹没区内。
资料显示,戛洒江电站总装机容量27万千瓦,计划于2017年11月大江截流,2020年底全部机组投产。就在2016年3月29日,经环境保护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以后,戛洒江电站已经开工建设导流洞。
自然之友负责人表示,该电站蓄水运行后,玉溪市新平县和楚雄州双柏县绿孔雀重要栖息地中的低海拔河滩、河谷以及缓坡林地将被淹没。而且,该水电站建设还配套有清库即砍伐河道两边树木、道路修(改)建工程。上述开发建设活动的叠加效应,将使中国面积最大、连续完整的绿孔雀栖息地遭到严重破坏,极有可能造成绿孔雀种群区域性灭绝。
此外,戛洒江电站的建设,还会对陈氏苏铁(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黑颈长尾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蟒蛇(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绿喉蜂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褐渔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千果榄仁(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等多种珍稀保护物种的生存造成威胁,并对红河流域仅存的尚保存较为完整的干热河谷季雨林生态系统造成极大破坏。
3月30日,自然之友等三家环保组织联名向环保部发函,建议立即停止戛洒江电站项目,重新全面评估其建设造成的生态影响,在调查核实基础上撤销环评批复,长远规划绿孔雀栖息地的保护。
此后在5月22日,云南省环保厅等部门发布《云南省生物物种红色名录(2017版)》,将绿孔雀列为极危物种。7月24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还证实,根据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各部门认为需要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珍稀濒危特有物种和极小种群等物种分布地和栖息地应当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其中包括绿孔雀栖息地。
而对于外界关注和环保组织的质疑。8月8日,云南省双柏县政府在“云南通·双柏县”APP客户端上公开回函,回应称双柏县已成立绿孔雀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绿孔雀保护整改经费30万元人民币,已于8月1日启动保护区及周边建设项目存在问题整改。
回函还称,由于投入不足、管护力量不够等,恐龙河州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一些项目建设,对绿孔雀栖息地造成一定程度影响。目前已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工作。7天内整治建成运营电站3座,责令停止建设电站1座,整治关闭矿区3个,责令停止建设矿区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