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四川省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将在2018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切实维护自然保护区良好的生态环境。
整改工作将深刻汲取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典型案件教训,全面梳理排查,在摸清问题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整改台账清单。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小水电项目,8月31日前全部停止建设或运行,今年年底前完成拆除,并实施生态恢复;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以及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区内的小水电项目,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或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年底前完成大部分问题整改。2018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