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将乐县组织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走进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莲花、洋坊溪、花兰溪、际下、龙井等5座小水电,现场进行整改验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今年初以来,将乐县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退出整改工作,以实现还水于河,恢复河道自然生态功能,连绵起伏的群山间又传来了潺潺流水声。
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5座小水电需要完成整改,其中4座需要退出的小水电站总装机容量5310千瓦时。
整改是硬任务。将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到5座小水电实地调研,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
收集各电站资料,是做好整改工作的基础。“时间久,涉及面广,有些工作超出了保护区职能权限。”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熊拥军说,在各部门积极配合下,保护区管理局才完成了各小水电资料的收集、整档工作。
随后,各部门马上行动:县水利局第一时间停止各小水电取水许可,要求涉及整改电站停止发电;县经信、电力部门对相关小水电进行电网解列,终止上网销售。
整改需要补偿资金。县水利、林业、财政、发改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小水电退出、生态修复等专项资金。
为了确保整改工作公平公正,该县聘请有资质评估机构,对相关电站进行资产评估,按装机容量每千瓦时5000元标准给予业主补偿。
在与小水电业主协商时,该县出台以奖代补措施,对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给予适当奖励,争取业主配合。同时,通过广电、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力宣传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根据整改要求,莲花、洋坊溪、花兰溪、际下等小水电需完成拆除,龙井电站水库要确保最低生态下泄流量。保护区内山高路远,大型作业机械无法到达,整改工作如何推进?
“我们聘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设计整改施工方案,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小水电拆除方案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熊拥军说。
方案制定后,将乐县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要求拆除工作达到小水电项目退出要求,废件堆放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废弃物不得随意抛弃,产生的各类垃圾要进行清理。
7月26日,保护区管理局组织实施对莲花电站拦水坝进行拆除,拉开保护区内小水电退出整改序幕。
截至目前,莲花电站取水坝和发电机组已完成拆除,花兰溪电站、洋坊溪一级电站、际下一级电站均完成取水坝拆除,龙井电站水库大坝完成生态下泄流量口工程改造,这5座小水电站设施全部按照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完成了整改,相关部门联合进行现场验收合格,正办理整改销号手续。
从花兰溪电站拆除现场,沿着河岸山路返回,因小水电截流干涸的河床又传来欢快的流水声,一度断流的龙潭瀑布也重现往日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