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要求,整改涉及我市6个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项目11个。日前,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整改情况:我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三台县县级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据介绍,我市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严格按照《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突出问题整改总体推进方案》《四川省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全面梳理排查、摸清问题底数的基础上,建立了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台账和清单,制定了《绵阳市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采取上下联合、相关部门联合的方式,根据每个小水电站的具体情况,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一站一策”的原则,分类分电站制定了整改方案。
我市涉及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的平武县、安州区、三台县、盐亭县积极有序开展整改工作。市发改、林业、环保、水务、农业、能源等部门4次联合开展专项督察。2017年12月,上述部门对我市自然保护区已完成问题整改的小水电项目进行了联合检查验收。截至目前,我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三台县县级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