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座水电站分别位于潜川镇青山殿村、龙岗镇龙岗村、太湖源里畈村,装机容量各为4、2.5、0.25万千瓦,分别于1998、2005、1997年并网发电,近三年平均年发电量9000、5500、450万度,平均年收入5000、3000、250万元。
按照水利部《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申报基本条件包括证照齐全、技术管理规范、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两票”合格率达100%等要求。前述三座电站的管理单位,自投产并网以来,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推进电站技术设备更新改造,加强机电设备运行管护,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注重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保持了三座电站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为电网的稳定运行和满足地方工农业生产生活用电发挥了重要作用。
另外,区水利局在做好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宣传发动和技术指导的基础上,联合区财政局安排水利专项资金给予创标水电站一定的资金补助,调动农村水电站业主参与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
此次3座电站能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评审实属不易,也为今后临安区其他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及时总结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