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水利局印发了《温州市绿色小水电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单站装机容量10000千瓦以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文成、泰顺)范围内1000千瓦以上、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过的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都应满足有关要求,力争通过水利部绿色小水电评价验收;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农村水电站也要按照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建立绿色小水电管理体系,初步形成绿色小水电发展的激励政策。根据《计划》要求,有129座水电站列入绿色小水电创建三年行动计划,涉及河流70条。
开展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优化流域各级枢纽配水调度,是建设美丽中国和“美丽浙江”,着力实施“美丽河湖”行动的重要内容。根据现实创建基础,温州市将着力抓好三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核定生态流量,强化依法监管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流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全面开展农村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核定工作。已列入绿色小水电创建三年行动计划的129座电站,应于2018年完成生态下泄流量核定工作。
二是实施生态改造,推动生态运行
以落实生态下泄流量为重点,引水式及混合式水电站大坝(闸)还不具备泄放生态流量功能的,改造或增设无节制的泄流设施。安装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测设施,逐步建立农村水电站生态用水监测网络,形成下泄流量监测资料。
三是狠抓创建验收,倡导绿色发展
按照绿色小水电3年评价期,做好《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中4个评价类别、21个评价指标的准备工作,建立绿色小水电管理制度。着重抓好列入创建任务的129座水电站竣工验收清零活动,制定3年竣工验收计划,并在绿色小水电验收前完成竣工验收。
未来三年,温州市将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节约、清洁、安全能源发展战略,着力构建生态优先、科学发展、标准领跑、政策扶持的绿色小水电建设新机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管理规范、经济合理的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畅通源头活水,维护河流健康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