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福建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调整有关事项的复函
国能函新能[2018]48号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报来《关于恳请批准福建省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调整报告的请示》(闽发改能源﹝2018﹞161号)和《关于批准福建省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调整报告的请示》(水电规规﹝2018﹞29号)均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做好福建抽水蓄能电站的规划建设,规范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抽水蓄能电站有序开发和电网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原则同意福建省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调整报告及审查意见。
二、同意在初选云霄、华安、漳平和三明作为比选站点的基础上,确定云霄(拟装机180万千瓦)站点为福建电网2025年新建抽水蓄能电站推荐站点。同意将宁德浮鹰岛(拟装机4.2万千瓦)站点作为海水抽水蓄能电站试验示范项目站点。
三、请有关单位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做好站点资源保护,综合考虑区域抽水蓄能电站合理配置和电力系统实际需求,科学安排推荐站点建设时机,保障选点规划科学实施。
四、海水抽水蓄能电站试验示范工作在我国尚属首次,请你们进一步研究落实项目单位和建设条件,制定试验示范工作方案,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国家能源局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