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抗洪关键期,防汛抗洪防台风形势严峻,全国水库安全度汛迎来大考。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近日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胡春华副总理在国家防总全体会议上作重要讲话,突出强调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关键期各项应对工作。水库防洪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防汛防台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国防汛指挥部门和水库管理单位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汛限水位控制运行,有力确保水库和下游防洪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夺取今年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的全面胜利。
汛限水位是汛期为上下游防洪及水库安全预留调洪库容而设立的水库正常运行允许的最高蓄水位,也是汛期水库防洪调度时的起调水位。汛限水位是经科学计算和严谨论证后得出的,统筹考虑了保证灌溉蓄水、保证下游安全、保证水库大坝本身安全三项要求。
严格执行汛限水位意义重大。汛期,水库如果不按规定降至汛限水位,将导致水库不能正常发挥防洪作用,发生洪水时,可能被迫加大下泄流量,增加水库下游地区的防洪风险,或可能被迫抬升调洪运用水位,增加水库大坝等主体建筑物的安全风险和库区的淹没风险。可以说,执行汛限水位是汛期水库能够充分发挥防洪效益的前提,是保障汛期水库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充分发挥水库功能与作用的重要体现。实践证明,严格执行汛限水位,方能充分发挥水库拦蓄洪水、削减洪峰的作用,大大减轻下游防洪压力,化解洪水对于经济社会造成的影响,最终确保防洪安全,守护一方百姓。
然而,在防汛紧要关头,仍有一些地方凭经验主义,或出于兴利效益等原因,擅自让水库长期超汛限水位运行,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汛期严格执行汛限水位的要求,也违反了防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违法行为。
防洪法和防汛条例中均有明确规定:在汛期,水库不得擅自在汛期限制水位以上蓄水,其汛期限制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的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和监督。
拒不执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或者拒不执行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的防汛调度方案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执行汛限水位,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必须遵从落实的“必答题”。我国部分地区近期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各级水库管理单位越是在关键时刻、特殊时期,越是要严格执行批复的调度运用方案,提前安排预泄,留足防洪库容,决不能让水库长期超汛限水位运行,决不允许对法律规定置若罔闻。病险水库要及时降低水位甚至空库运行,发现险情及时处理,迅速转移下游受威胁地区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务必提高警惕,居安思危,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和麻痹心理,必须时刻绷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弦。要以“三个责任人”为重要抓手,逐库落实好水库安全度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进一步加强水库巡查值守。责任人应对水库各项情况了然于心,知晓水位有“限”。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明察暗访,对查出的问题严肃通报问责。
水库安全重于泰山,容不得半点马虎。坚决执行汛限水位,全力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各项工作,刻不容缓。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