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政府颁发的产权证,让我经营的水电站更有归属,不断增强了信心。”投资500余万元兴建岑巩县水尾镇于河电站的返乡农民工黄俊德高兴地说。近年来,岑巩县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明晰工程权属,积极为水利工程颁发产权证书。
为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机制改革,创新“五小水利”工程管护制度,岑巩县进一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印发了《岑巩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破解管理责任主体不细化,受益的群众只管使用、管理不到位,效益不能有效发挥等难题,对小型水利工程实行发放“身份证”,解决工程维护经费,对全县小型水利工程采取承包、管理等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并统一制定颁发产权证,以产权证书的形式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的位置、性质、管理方式、产权人和经营管理人、工程内容及效益等相关信息。
据悉,2015年以来,全县颁发产权证书851本,其中明确为国有178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573处,社会投资者所有的17处,真正让工程有归属,管理有主体,维护有经费,效益能发挥,农民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