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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市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办结夷陵区某小水电站未按照取水许可要求泄放生态流量的行政处罚案件并督促其整改到位,该案为全市首例办结未按照取水许可要求泄放生态流量的案件。
4月17日,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暗访检查时发现该小型水电站未按要求泄放生态流量,并于5月16日将此案线索移交黄柏河流域综合执法支队。该队立即立案,开展调查取证,现场勘验,形成完整证据链,经集体讨论决定对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于7月3日,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情况作出了处罚决定。截止8月8日,该水电站按期缴纳罚款并按取水许可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今后,黄柏河流域综合执法支队将加强对流域内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情况的监管,扎实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
来源:黄柏河综合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