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
一、资溪县里木水电站
起拍价:¥228万
起拍价:¥404.536万
开拍时间:9月30日 10:00
二、竞买公告
资溪县人民法院关于抚州市资溪县里木水电站司法拍卖的公告
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30日10时至2018年10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人民法院(户名: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在抚州市资溪县高田乡里木村的资溪县里木水电站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目前安装在资溪县里木水电站内,经评估人员核实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共计7项,机器设备共计9项。建筑物及构筑物于2003年建成,大部分机器设备于2004年10月启用并投入生产。
起拍价:228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设有保留价。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7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10月1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资溪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溪县支行,账号:1511206509200021569-101),如竞得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补缴余款,所冻结的保证金按照最新拍卖规则处理;如竞买人需作按揭购房应向本院申请,经本院准许,适当延期付款期限。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备注:拍卖与过户所产生所有的税、费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可向有关部门咨询过户时所需要的手续和税费。
咨询电话:15879802502(李法官)
监督电话:0794—5793081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城北大道
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人民法院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
三、标的物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