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水利部发布文件《关于印发机关各司局职能配置内设处室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水人事[2018]235号)文件,即“小三定”方案,文件具体规定了水利部调整后各司局的主要职责及内设处室、人员编制情况。根据文件,农村水利水电司主要职责为指导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等,内设6个处,行政编制26名;
此前9月10日晚,水利部对外发布了“三定”方案。根据该方案,水利部机关行政编制共502名,包括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8名(含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总经济师1名、督察专员4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所谓“三定”方案,指的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对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所作规定的简称。
附农村水利水电司“三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