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
一、甘肃西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名下
所涉及的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
起拍价:¥1166.2473万
评估价:¥1666.0676万
开拍时间:10月17日 10:00
二、竞买公告
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甘肃西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涉及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的公告
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0月17日上午10时至2018年10月18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甘肃西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涉及的房屋构筑物及机器设备。
评估价:1666.07万元 起拍价:1166.24万元,保证金:100万元, 增价幅度:5万元。
拍卖标的:甘肃西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所涉及的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本次拍卖范围中的资产为房屋构筑物20项,机器设备24项。主要资产为房屋构建物(办公用房、主厂房及其地下工程、副厂房及地下工程、办公用房及管理用房、引水隧道工程及辅助设施)、机器设备(1000KVA水轮发电机两套等)。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9月18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定于2018年10月17日前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9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如有优先购买权人,2016年8月公布司法解释新规要求公示如下信息:
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承租人:无
2、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网络拍卖的有关情况。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8年10月22日前缴纳,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镍都支行,账号:27140201040009149-0000000003)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35-861915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35-8619185、0935-8619123
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三、标的物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