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今年前三季度能源形势,风电摘要如下。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 梁志鹏
可再生能源领域相关工作
2018年,国家能源局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进一步完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配置机制,进一步优化风电光伏发电的建设布局,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平价上网,支持风电光伏分散式发展,持续强化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具体来讲主要是这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发布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和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等工作。科学调控和引导风电和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和合理布局。
二是发布2018年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和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强化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和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指导各省(区、市)按照“十三五”可再生能源相关规划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有序开展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
三是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督促有关地区和电网企业采取各种方式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扩大开展可再生能源消纳相关交易,加强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跨省跨区消纳,加强可再生能源并网外送等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各省区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等措施,加大力度,改善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和并网运行监管,保持了可再生能源平稳有序发展。
可再生能源前三季度发展的整体情况
总体情况
一是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18年9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06亿千瓦,同比增长12%;其中,水电装机3.48亿千瓦,包括抽水蓄能2999万千瓦、风电装机1.76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6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691万千瓦。前三季度,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5596万千瓦,占全部新增电力装机的69%。
二是风电和光伏发电消纳情况持续好转,弃电量和弃电率保持下降趋势。前三季度,弃风率平均7.7%,弃光率平均2.9%,弃风率超过5%的有内蒙古、吉林、甘肃、和新疆四省区,弃风率同比显著下降。弃光率超过5%的只有甘肃、新疆、陕西三个省区。我们现在一般来讲,低于5%就认为是一个合理的范围,还有很多省根本没有任何弃风弃光。
风电建设运行情况
前三季度,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1261万千瓦,同比增长30%,全国风电发电量26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从新增并网容量区域分布来看,新增比较多的省份主要是内蒙古(193万千瓦)、江苏(156万千瓦)、山西(117万千瓦)、青海(110万千瓦)、河南(86万千瓦)、湖北(79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容量的59%。
海上风电也在快速增长。前三季度,海上风电新增并网容量102万千瓦,主要集中在江苏(92万千瓦)和福建(9万千瓦)两省,累计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305万千瓦,主要集中在江苏(255万千瓦)、上海(30.5万千瓦)、福建(19万千瓦)。
前三季度,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是1565小时,同比增加了178小时。弃风电量是22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了74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风率是7.7%,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7个百分点,总体来讲,弃风限电情况总体缓解。
下一步工作方向
将继续完善清洁能源消纳的体系和工作机制,力争尽快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
一是加快西南水电外送通道建设,抓紧建设局部地区的风电光伏发电送出受限的电网“卡脖子”工程。
二是抓紧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政策,分省确定电力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最低比重指标。
三是严格执行风电投资监测预警和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等监测办法,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前提下有序组织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四是积极推进平价等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率先在资源条件好、建设成本低、市场消纳条件落实的地区,确定一批无须国家补贴的平价或者低价风电、光伏发电建设。
五是按照《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开展各种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扩大跨区消纳,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的送出和消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