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于14日下发《关于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浙发改能源〔2017〕718号),同意建设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项目。这是浙能集团首个获得核准的海上风电场项目。
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是浙江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场址位于杭州湾平湖海域,王盘山以东约10千米,涉海面积约46.87平方千米。项目装机容量30万千瓦,拟安装75台4兆瓦的风电机组,建设一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计量站。
据可行性研究,项目年上网电量约7.45亿千瓦时,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483小时。项目总工期36个月,动态总投资约55.8亿元。
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节约标煤23万吨,减少排放温室气体二氧化碳51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4474吨,对环境保护、优化区域能源结构和推动地方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6月20日,浙江省发改委批复同意浙能集团开发建设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筹建处发挥“四千精神”,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完成了核准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各有关专题的研究论证、审查报批工作。2017年4月10日,浙江浙能嘉兴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平湖市注册成立。
在前期工作推进中,该海上风电项目获得了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海军东海舰队、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浙江海事局、省海洋局、省港航局、省地震局、省电力公司、宁波海事局、嘉兴市政府、嘉兴发改委、嘉兴海洋局、嘉兴海事局、平湖市政府、平湖发改局、平湖海洋局、平湖国土局、平湖规划局、独山港管委会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