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到2020年,河北省风电装机力争达到208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7%左右。
《规划》对“十三五”时期河北省风电开发的总体定调是“积极开发”。明确提出,坚持基地建设与分散开发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类风能资源,合理优化布局,扩大装机规模。加快建设张家口、承德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有序推进唐山、沧州海上风电建设,积极布局发展低风速风电项目。
具体而言,将推进张家口风电基地三期、承德风电基地二期和三期、唐山沿海风电建设,到2020年河北省风电装机达到2080万千瓦,张承风电基地风电装机容量争取达到1800万千瓦,沿海风电装机容量争取达到80万千瓦。同时,鼓励河北省东南部地区开展低风速风电开发建设,支持分散式风电发展。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截至今年上半年,河北省累计风电装机容量达1173万千瓦,上半年弃风率为8%。
为此,《规划》也在体制机制建设、拓宽消纳途径等多个方面,力促推广利用风电等非化石能源,为破解风电等新能源消纳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
首先,完善体制机制。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及竞争性配置机制,落实可再生电力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创新和完善绿色能源优先上网、优先使用政策,鼓励可再生电力参与市场直接交易。
其次,建设示范工程。以规模化开发、大规模储能应用、智能化输电、多元化应用示范工程为重点,加快建设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实施崇礼零碳奥运专区、奥运光伏廊道、风光储输一体化等示范工程,建设低碳城镇和绿色能源县、乡、村,建立不同特色的非化石能源利用区。
再次,提高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张家口、承德市可再生能源电力就地消纳和面向京津冀外送通道,有效避免弃风、弃光率过快增长。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提升电网调峰能力,增强电网对不稳定电源适应性,促进可再生电力就地消纳。
此外,拓宽利用途径。鼓励发展风电供热、风电制氢等利用工程等。与此同时,还将推广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网等新型用能方式。实施“能效电厂”工程,推行峰谷电价、可中断电价等价格制度,完善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鼓励终端用户主动参与调峰、错峰,助力新能源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