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东方能源)与河南省确山县政府就清洁能源领域战略合作,签署了100MW《风电项目合作开发协议》。该项目规模 100MW;估算投资金额 8 亿。
东方能源拟计划在确山县区域建设风电项目,项目规模 100MW;估算投资金额 8 亿;风场面积约 40k ㎡; 项目开发区域一位于确山南部,主要涉及乡镇有:新安店镇,李新店乡,双河乡,和留庄镇;项目开发运营年限为 20 年,开发运营期东方能源不进行转让,开发运营期满后东方能源将对项目进行续建。
本协议签订后,东方能源应在开发区域范围内完成测风塔建设,进行风能资源数据监测,确保于 2018 年底前完成测风和评估(测风至少一年)。由东方能源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组织风资源评估,测风数据和评估报告,并无偿向确山县政府提供《风能资源评估报告》。测风期满,如能达到风电项目商业投资要求,东方能源立即开展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