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宁夏发改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嘉泽苏家梁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国博新能源同心焦家畔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将建设200MW风电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分别控制在7亿元以内。
宁夏嘉泽苏家梁风电项目
宁夏嘉泽苏家梁风电项目建设地点为红寺堡区境内,建设规模为 100MW,拟选用国产2.0MW风力发电机组和1.5MW风力发电机组,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70,000万元以内。
宁夏国博新能源同心焦家畔风电项目
宁夏国博新能源同心焦家畔风电项目建设地点为同心县境内,建设规模为 100MW,拟选用国产 2.0MW 风力发电机组,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 70,000 万元以内。
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 2 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嘉泽新能及全资子公司国博公司需在 2 年期限届满的 30 个工作日前,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 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