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变更华润京山永兴风电场工程核准项目单位的请示》(润电新字〔2017〕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内容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华润京山永兴风电场工程项目是我委于2015年12月31日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京山永兴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514号)核准的项目。
二、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注册更名为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投资组建了华润风电(京山)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华润京山永兴风电场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我委同意将华润京山永兴风电场项目单位由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风电(京山)有限公司。
三、其他事项仍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京山永兴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514号)执行。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