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汕头市政府在市政府办公大楼5楼502会议室召开市海上风电项目推进协调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耿坚,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局局长黄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基平、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领导以及广东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南方分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公司参加会议。
会上,市发改局汇报了我市海上风电项目推进总体情况以及省对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的最新要求。各项目单位汇报了各自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各区县及市直相关部门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回应,提出了协调意见和解决办法。李耿坚同志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全力推进。发展海上风电符合国家和省关于节能减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各单位要根据马兴瑞省长、林少春常务副省长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与相关企业进行对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推动我市海上风电项目发展。二是要明确目标,建立倒排倒逼机制。市发改部门要梳理各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节点,明确完成时间及涉及单位。增强工作紧迫感,激发工作动力,全力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三是要落实责任,主动担当。各项目单位要树立主体意识,主动与省市县各级相关部门对接,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各区县及相关单位要有“主动作为、主动担当、主动服务”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为项目单位排忧解难。四是要完善机制、加强协调。市发改局作为汕头市海上风电开发建设专责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通报制度,将我市海上风电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区县、部门进行通报。同时要继续加强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及时牵头相关部门和企业研究解决,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