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呼和浩特市“十三五”风电供暖项目评优结果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共涉及5个风电清洁供暖项目。以下为公示原文:
关于呼和浩特市“十三五”风电供暖项目评优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内蒙古风电清洁供暖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新能[2016]378号)、自治区发改委《关于组织实施好风电清洁供暖项目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2017]273号)、自治区经信委 发改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风电清洁供暖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内经信电力字[2016]448号)等文件,市政府拟定并下发了《呼和浩特市“十三五”风电供暖实施方案》(呼政办发[2017]73号),同时配套出台了呼和浩特风电供暖指标配置细则。
经请示呼和浩特市风电供暖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委托市发改委评审中心组织召开风电供暖项目评优评审会,聘请专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参选项目进行了评优工作。中共呼和浩特市纪委派驻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派人进行了全程监督。经报请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评优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
联系人:呼和浩特市风电供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
联系电话:0471-4606337
呼和浩特市风电供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