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大丰(H7)200MW海上风电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200MW海上风电场
计划工期:根据招标人要求计划5个月
招标范围:
1)风电场微观选址;
2)地质勘察:根据国家相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风电场范围风机基础的地质详细勘察为设计提供勘察报告及相关设计依据;
3)土建工程:风机基础设计海上升压站结构设计海缆敷设施工设计等;
4)电气工程:
① 协助业主进行海上升压站主变压器GIS开关柜动补海缆及其他新增设备的采购招标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② 风电场集电线路布置风电机组配套设计;
③ 电气主接线设计;
④ 升压站内控制系统包括中央监控系统和远传监测系统等;
⑤机组升压设备监控系统设计;
⑥ 参加设计联络会进行设计交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5)观测及监测。
① 风机基础监测设计;
② 协助业主进行监测设备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
6)本项目设备及施工招标协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编制风机基础施工招标技术要求;编制风机安装海缆施工等施工招标技术要求;编制风机塔筒机组配套升压设备海底电缆控制系统等电气设备的招标技术要求;提供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招标附图。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3 受 龙源大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在中国电力招标网采用国内 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的独立的法人(以下简称“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文件。
1.4合格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4.1 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注册。
1.4.2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法人(以下简称“人”), 具备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 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
1.4.3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1.4.5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人应提供资格证明及其他文件以证明其符合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1)有关确立法律地位文件的扫描件(包括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2)满足招标公告1.4.3要求的业绩证明。
(3)按规定格式填写拟在本工程担任设计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主要设计人员的情况。
(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人概况表。
(5)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技术装备情况。
1.4.6 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
1.6 潜在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人的。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之用。
1.7 出售招标文件: 2018年03月0 09:00整到 2018年03月1 16:00整(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林峰
手机:15011015972(24小时)
电话:400-103-9990转803
邮箱:linfeng@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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