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发改委近日批复同意防城南山50MW风电场工程核准有效期延长一年。以下为批复原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防城南山风电场工程延长核准有效期的批复
桂发改能源〔2018〕78号
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防城南山风电场工程延期开工建设申请的报告》(防发改报〔2017〕40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2015年12月31日,我委核准防城南山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规模50MW,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防城区扶隆乡、那梭镇、那良镇一带山地。目前,防城南山风电场工程由于受建设用地指标等因素影响,未能在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鉴于该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林地报批等前期工作,具备加快建设条件,为促进项目实施,现同意防城南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8年12月31日。请你委督促项目业主积极与各职能部门对接,抓紧落实建设条件,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