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9日发改委出台《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信息备受海上风电领域从业者的关注。根据文件: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区分潮间带风电和近海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2018年12月31日以前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元(含税,下同),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元。
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销、除尘电价加1分钱/千瓦时的超低排放加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整体上业界反应这次电价下调幅度之大超过预期,考虑到建设成本及设备风险,之前预计国家能源局将采取谨慎的政策支持,未来几年内将维持现有水平,或者降低到0.83左右。所以这次价格调整将对海上风电产业带来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