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保厅召集湖南省风电开发企业,就规范风电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座谈。
目前,湖南省列入省发改委“十二五”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和2016年建设方案的风电项目共168个,已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70个,其中已建成并并网发电38个。项目相对集中布局在南岭和雪峰两大山脉的郴州、永州、邵阳等地。
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介绍,部分地方和风电建设项目业主环保意识薄弱,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生态破坏、水土流失、噪声扰民等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已建成并并网发电的38个项目中,有32个项目均未申请环保竣工验收。
湖南省发改、环保、住建、水利、林业五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风电发展的通知》,将确定全省风电开发合理规模,明确禁止风电开发的重点保护区域,严格环境影响评价。
禁止在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省级以上(含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经省政府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一级保护林地、一级国家公益林地规划建设新的风电项目。今后风电建设项目如涉及上述区域,环保厅将不予受理其环评。
严格控制在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旅游景区、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以及基岩风化严重或生态脆弱、毁损后难以恢复的区域建设风电项目。
未验投的项目必须在今年内开展竣工环保验收。自第一台风机并网之日起,一年内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须停产整改,期间电网企业暂停接受其并网运行。存在明显环境问题的,项目须停产整改,12月31日前整改不到位的,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给予处罚。
湖南省能源局副局长吴波介绍,将对湖南省“十三五”风电发展规划目标进行调整,调整为建成500万千瓦,比规划初稿调减了200万千瓦,力争在放缓建设节奏、减少规模总量的同时,着力提高风电项目的环保质量和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