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近日批复三峡新能源通城黄龙山等风电场上网电价,三峡新能源通城黄龙山风电场、华润宜城喜山风电场、华润枣阳平林风电场等3个项目执行每千瓦时0.61元(含税)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丰华黄梅招云寨风电场执行每千瓦时0.60元(含税)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自风电场发电机组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以下为批复原文:
省物价局关于三峡新能源通城黄龙山等风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
咸宁市、襄阳市、黄冈市物价局:
你们关于核定三峡新能源通城黄龙山等风电场上网电价的请示收悉。鉴于三峡新能源通城黄龙山风电场、华润宜城喜山风电场、华润枣阳平林风电场、丰华黄梅招云寨风电场(建设规模分别为7.4万千瓦、10万千瓦、3万千瓦、3.8万千瓦)通过有关部门审核,已经并网发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号)、《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规定,同意三峡新能源通城黄龙山风电场、华润宜城喜山风电场、华润枣阳平林风电场等3个项目执行每千瓦时0.61元(含税)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丰华黄梅招云寨风电场执行每千瓦时0.60元(含税)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自风电场发电机组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上述上网电价在我省现行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省电力公司负担;高出部分,在项目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后,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后,由省电力公司负担的部分相应调整。
湖北省物价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