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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所有海上风电相关政策都在这里了

2018-05-21 14:18:59 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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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海上风电装机量已超过200万千瓦。今年广东、福建还有几个项目已通过审批准备开工。相关专家指出,随着海上电价政策的明确,建设

目前,我国海上风电装机量已超过200万千瓦。今年广东、福建还有几个项目已通过审批准备开工。相关专家指出,随着海上电价政策的明确,建设成本的持续优化以及配套产业的日渐成熟,我国海上风电在“十三五”期间迎来加速发展期。下面小编整理了2017年至今所有海上风电政策供大家参考。

1. 《山东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7年3月09日

主要内容:规划指出,重点发展陆上3兆瓦以上、海上10兆瓦以上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加快研发先进高效、应用广泛的低风速风力发电机组,提升大尺度叶片、轴承、齿轮箱、控制系统、变桨系统、偏航系统等关键部件的自主化水平。发展风电机组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风电场功率预测、远程监控、能量管理、区域集控系统,提升风能监测应用水平。到2020年,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400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8.6%。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装备制造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发文单位:新疆经信委

发文时间:2017年3月30日

主要内容:规划指出十三五要研制具有自适应能力、自学习能力的智能化风力发电机组,完善大型风电机组传动链设计、载荷优化等关键技术,提升齿轮箱、轴承、主轴、变流器、电机、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能力,力争实现风电底座、轮毂等大型铸造件本地配套,继续提高大型风电机组的产业配套能力;在不断完善3兆瓦陆上风机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向低风速风机、高空风机发展,努力降低风电装备成本;继续开发6MW及以上海上风机,不断突破设备密封及防腐、叶片轻量化及分段制造技术;开发大型风水互补电站设备及5kW以下的高性能小型风力发电、风光互补型户用系统。

3. 《上海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文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7年4月13日

主要内容:规划指出,要积极有序推进风电开发。一是按照“创新引领、高端示范”的原则,继续推动海上风电的领先发展。加快临港海上风电基地建设,适时启动奉贤海上风电开发。在顾园沙、东海大桥南侧等海域积极探索,争取在区域共赢合作开发方面进行示范突破,支持探索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二是统筹发展条件、综合效益和生态环境,结合滩涂、农田、青坎、港口码头等,在崇明、浦东、奉贤、金山等区域的沿江、沿海位置适度有序发展陆上风电,开展“风电田”试点。三是积极推进分布式中小型风电应用。通过风光储互补、智能微网等模式的结合创新,探索用户侧、分布式风电的发展路径。“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风电装机80~100万千瓦,总装机达到140万千瓦。

4. 《海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文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7年3月20日

主要内容: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要深入开展风资源勘测调查,在风电场建立功率预报系统和综合控制系统,实现整个风电场的优化控制。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发展,至2020年,争取投产东方近海风电装机共35万千瓦。开展东方#2风电场、乐东、文昌、临高、儋州等近海风电前期研究,开展三沙及其他重要海岛风电利用研究。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海上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

5. 《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30年)》

发文单位:山东省发改委

发文时间:2017年5月11日

主要内容:启动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围绕山东半岛东部、北部沿海及海上风电带,加强海上风电开发与海洋功能区划、海岸线开发利用规划、重点海域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沿岸经济建设、产业布局等统筹协调,以鲁北、莱州湾、渤中、长岛、半岛北、半岛南等6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为重点,积极推进潮间带及近海风电项目建设,打造海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

6. 《山东省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文单位:山东省发改委

发文时间:2017年5月3日

主要内容:规划指出,加强风电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发展、旅游资源开发的衔接协调,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陆上以青岛、烟台、潍坊、东营、滨州等市沿海陆域和淄博、泰安、济宁、临沂等市丘陵地带为重点,建成陆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适时启动鲁北、莱州湾、长岛等潮间带及近海风电场建设。到2020年,建成风电装机1400万千瓦。规划鲁北、莱州湾、渤中、长岛、半岛北、本岛南等六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场,总装机规模1275万千瓦。

7. 《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发文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7年4月28日

主要内容:规划指出,十三五加快发展风电。按照《江苏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贯彻实施《关于促进风电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江苏省风力发电发展规划(2006—2020年)》,坚持海陆并举、以海为主,打造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到2020年,累计并网1000万千瓦。加大综合协调力度,着力推动《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确定的18个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到2020年,海上风电累计并网350万千瓦,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加强测风和场内风机布局优化设计,推广应用适应中低风速资源的风电装备和运维技术,推动沿海陆上风电和内陆低风速风电协调发展。组织开展分散式风能应用示范,推动接入低压配电网分散式风电建设。开展风电制氢、风电海水淡化等试点示范。到2020年,陆上风电累计并网650万千瓦。

8.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文单位: 国家发改委、国家海洋局

发文时间: 2017年5月4日

主要内容:规划指出,要加强5兆瓦、6兆瓦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风电设备研制,突破离岸变电站、海底电缆输电关键技术,延伸储能装置、智能电网等海上风电配套产业,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海上风电产业,鼓励在深远海建设离岸式海上风电场,调整风电并网政策,健全海上风电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和用海标准。

9. 《海上风电场设施检验指南》

发文单位:中国船级社

发文时间:2017年6月1日

主要内容:针对国内海上风电场主要设施全生命周期理念,结合各类设施设计、建造、安装及运维期的运行特点,中国船级社(CCS)于2017年4月发布《海上风电场设施检验指南》,制定了海上风电场相关设施的“全生命周期”检验技术规定和要求。该指南于2017年6月1日生效。海上风电场设施检验指南》依托CCS在海上固定式结构物检验领域的丰富经验及技术积累,以现有的海上固定式平台及结构物规范标准及相关检验指南为基础,结合各类海上风电场设施的不同特点及国内海上风电开发行业的现状,提出了海上风电场中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支撑结构、海上升压站平台的技术规定和检验要求。该指南的正式发布与生效,标志着CCS“海上风电场设施全生命周期”检验服务服务业务由分产品,分阶段的单一、独立服务模式向着“全领域”、“全生命周期”和“集成统一”的服务模式的转变和升级。

10. 《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文单位:广东发改委、广东海洋与渔业厅

发文时间:2017年4月

主要内容:规划指出,要围绕海上风电、海洋能技术研发,重点支持海洋风能和波浪能等新能源开发。积极发展海上风电,到2020 年,海上风电力争建设投产100 万千瓦以上。科学合理把握开发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尺度,探索合适的开发建设模式,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促进海上风电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鼓励在深远海建设离岸式海上风电。依靠科技进步降低风电成本,大力发展海上风电装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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