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栋钧报道为做好今年陆上风电开发建设工作,促进广东省陆上风电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2018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陆上风电第二批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明确,该省今年陆上风电第二批开发建设项目为11个、总装机容量达67.5万千瓦。
《通知》要求,广东省各市发展改革局要加强陆上风电项目管理,督促纳入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业主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在今年年内完成项目核准工作,并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和项目投运监管,督促项目业主重视工程质量,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除此之外,《通知》还要求该省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做好开发建设方案内风电项目的申报核准和建设工作。广东电网公司要积极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根据开发建设方案中项目的核准建设进度安排,及时安排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风电项目建设与配套电网同步投产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