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能投披露重组说明书,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马龙公司100%股权、大姚公司100%股权、会泽公司100%股权以及泸西公司70%股权。根据交易方案,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约为14亿元,按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9.20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拟向新能源公司发行1.52亿股股份用于购买标的资产。
此外,根据方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新能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新能源公司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比例由43.12%增至55.30%。
据悉,这是云南能投二次闯关购买上述标的,此前公司曾在重组上市认定上摆“乌龙”,导致首次收购“夭折”。2017年9月,云南能投披露收购方案,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上述四家风力发电运营企业。彼时公司认为该交易不构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不构成重组上市。证监会很快在反馈意见中就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提出质疑,今年4月9日公司再次公告,鉴于重组将认定为重组上市,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申请文件,完成相关工作后将重新报送,重组方案的交易对象与交易标的都将不作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