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迅猛。然而,受风电与光伏自身特性以及电网运行方式的制约,全年弃风与弃光经济损失仍很高,造成了能源的极大浪费,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成为发展“痛点”。而山西省要形成清洁、安全、智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方式,建设成为全国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必须解决这一瓶颈问题。
6月12日,山西省印发《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引导和促进山西省可再生能源电力(风电和光伏发电)积极参与电力市场,鼓励可再生能源电力进入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和现货市场,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直接交易、发电权替代、辅助服务等市场交易,逐步建立和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与其他电源、电力用户互动共生、利益共享的市场机制,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消纳。
合理确定政府定价利用小时数
按照规定,优先发电计划分为执行政府定价和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两部分。每年制定发电计划时,电网调度机构根据近三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出力情况,预测下一年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出力,并结合山西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以及发用电计划放开的均衡性提出下一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执行政府定价的利用小时数,经省政府电力运行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最终研究确定后执行。
风电与电采暖用户开展挂牌交易
山西省将在煤改电试点领域,推进风电(政府定价利用小时以外电量)与电采暖用户通过挂牌交易等方式开展电力交易(可由电网企业或售电公司打包代理参加),降低居民电采暖用电成本,同时促进低谷风电的消纳。省政府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在每年制定电力交易工作方案时,具体安排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煤改电用电市场交易。逐步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与工业领域煤改电、电能替代新增用户开展市场交易。
探索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现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