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6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集团)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广核集团总部及所属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等10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广核集团成立于1994年,主要从事以核能为主的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相关专业技术服务等。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广核集团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611家、参股公司64家;资产总额5204.6亿元,负债总额3732.01亿元,所有者权益1472.59亿元,资产负债率71.7%;当年营业总收入657.92亿元,利润总额125.93亿元,净利润110.37亿元,净资产收益率7.98%;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9.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中国货币网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广核集团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科技创新,形成以核电、新能源为主的产业布局;围绕主业开拓境外市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控体系;强化核安全管理,确保核电机组安全运行。审计也发现,中广核集团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6年,中广核集团总部列支的112.75万元补贴等工资性支出未纳入工资总额核算。
2.2016年,中广核集团总部未按规定将所属公司有关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上报集团董事会批准和对外披露。
(二)经营管理方面。
1.所属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对一个水电项目建设管控不到位,延期3年完工并超概算5.57亿元,2013年至2015年累计亏损9351万元。
2.所属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对一个发电项目追加投资论证不充分,2015年至2016年累计亏损2.66亿元。
3.2014年至2016年,中广核集团未经正式报备开展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3个金融业务项目出现逾期,涉及金额2.56亿元。
4.2013年至2016年,所属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收购的5个水电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等,自投入运营后累计亏损2.4亿元。
5.2016年,所属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签订工程项目施工、设备采购等合同4份,涉及金额7271万元。
6.2010年至2016年,所属中广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等21家企业未按规定采用竞争性方式采购物业服务,涉及金额6071.25万元。
7.2017年,所属中广核富盈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违规超标准发行金融产品1880万元。
8.中广核集团一个风电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等投产后未实现预期收益,其中2016年亏损1257万元。
9.2009年,所属中广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协议约定,将一个产业投资项目委托给其他企业管理。
10.2016年,中广核集团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及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和非正常存货余额压控等工作。
11.至审计时,所属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的89个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未完成施工许可等手续即投入运营,涉及装机容量470.8万千瓦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至审计时,所属深圳市核电物业有限公司和阳江核电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的两名高管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或投资入股与任职企业经营同类业务的企业,涉及认缴出资额975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广核集团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追责问责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