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能源集团公布,于2018年6月27日,SSIHL(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与东方投控订立目标公司买卖协议,据此,SSIHL同意购买及东方投控同意出售东方集团北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目标公司)48%股权,总对价为4800万美元。
股权收购完成后,SSIHL将持有目标公司48%的股份。卖方东方投控将于股权收购完成时或之前将目标公司剩余52%的股份转让给东方产发。
目标公司为根据毛里求斯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及东方投股的全资附属公司。目标公司通过其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从事开发及经营位于巴基斯坦约100兆瓦风电项目及位于中国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的业务。
目标公司截至2017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除税前净溢利/亏损分别为约3949.58万港元的溢利及344.12万港元的亏损,而目标公司的未经审核综合除税后净溢利/亏损分别为约3949.58万港元的溢利及379.47万港元的亏损。
公告称,股权收购与公司目前扩展其能源相关经营业务的策略一致。鉴于公司于南亚地区的现有业务,收购事项将于公司内缔造策略协同效益。凭藉管理层于能源相关业务的丰富经验,集团已成功扩展其业务,使之成为能源相关行业重要一员。公司相信,股权收购有利集团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