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风能资源术语》等4项气象国家标准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次新发布的4项气象国家标准涉及风能气候资源、大气成分观测预报预警服务等领域。《风能资源术语》标准界定了风能资源常用基本术语和定义,适用于风能资源的测量、计算和评估,以及风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等相关领域。
另外3个配套的大气成分观测领域的气象国家标准为《气相色谱法本底大气二氧化碳和甲烷浓度在线观测方法》《气相色谱法本底大气二氧化碳和甲烷浓度在线观测数据处理方法》以及《气相色谱法本底大气一氧化碳浓度在线观测数据处理方法》,依据WMO/GAW的有关技术要求以及国内外科研和业务观测实践经验编写,分别对本底大气二氧化碳、甲烷和一氧化碳浓度观测方法、观测数据的处理及控制标记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目前,由中国气象局归口的气象国家标准为58项(其中强制性标准4项),现行行业标准达262项,气象地方标准达280多项。此次发布的《风能资源术语》等4项气象国家标准由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等国家级业务科研单位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