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9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但是,该文件并没有涉及到具体的风电竞争性配置评分指标及标准。
近日,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陆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是国内首个风电竞争性配置评分指标及标准,切实可行地落实了地方风电项目到底该如何配置,对于其他省(市)风电竞争性配置也能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该办法的出台或许将在风电行业打造出一批“领跑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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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办法拟定对海陆风电通过竞争配置、综合评分排序确定投资主体和上网电价,对参与广东省海陆风电项目投资主体竞争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因素,并对企业能力、设备先进性、技术方案、申报电价等设定权重,综合评分,其中以申报企业的上级集团公司进行企业能力评价,以承诺上网电价为重要条件。下面是广东省海上风电及陆上风电竞争性配置评分指标及标准:
从上述图标中不难看出,【申报电价】部分分值占比最重,电价申报采用分段得分,申报电价越低,超出部分所得分值越少。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恶性低电价上网。
对于海上风电,在国家规定的广东省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基础上,上网电价降低1分/千瓦时及以内的,每降低0.05分/千瓦时,得1分。上网电价降低1分/千瓦时以上至2分/千瓦时,超出1分/千瓦时的部分,每降低0.1分/千瓦时,得1分。上网电价降低2分/千瓦时以上,超出2分/千瓦时的部分,每降低2分/千瓦时,得1分。
对于陆上风电,在国家规定的广东省陆上风电上网电价基础上,上网电价降低1分/千瓦时及以内的,每降低0.05分/千瓦时,得1分。上网电价降低1分/千瓦时以上,超出1分/千瓦时的部分,每降低0.1分/千瓦时,得1分。
海上风电及陆上风电竞争性配置评分指标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