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燃煤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应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燃煤电厂污染物减排成效显著,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是电力节能指标稳步下降。供电标准煤耗提前完成《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全国线路损失率继续居同等供电负荷密度条件国家的先进水平。二是污染物控制能力进一步提高。烟气脱硫、脱硝机组容量占全国现役煤电机组比重分别达到91.6%, 49.4%;加大了除尘设施改造力度,低低温电除尘器、高频电源、移动电极、湿式电除尘器等更高效除尘技术得到应用。三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2013年,全国电力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分别为142万吨、780万吨和834万吨,分别比2010年排放水平下降11.25%、15.77%和12.21%。
(二)国家对改善环境质量、应对气候变化提出了更高要求,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竣。(略)
二、政策建议
(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综合考虑节能、低碳和经济性,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
“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电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控制取得了巨大成效,排放总量大幅下降,对环境质量的影响越来越小。燃煤电厂污染控制要求进一步趋严时,要全面考虑节能与低碳和经济性问题,在保证环境质量的同时确保减排的经济性,建议根据不同污染源的减排特点和减排成本合理确定其减排目标,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设计地区性的减排实施方案,及采用电力企业间或跨行业的排污交易。
(二)加强CEMS监管,发挥CEMS作用。(略)
(详见《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