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召开的电改吹风会上,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表示,自备电厂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将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查处违法违规建设的自备电厂,全面清理自备电厂欠缴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督促所有自备电厂公平承担社会责任。
王强说,自备电厂主要集中在钢铁、电解铝、石油化工和水泥等高载能行业,部分机组能效环保水平偏低,与高效环保的公用大容量机组差距明显;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自备电厂普遍未按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以及应承担的政策性交叉补贴;部分自备电厂还存在参与调峰积极性不高,执行调度纪律不严,运行管理有待改进等问题。
据介绍,截至2016年底,全国企业自备电厂装机容量超过1.42亿千瓦,较2015年同比增长16%,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8.6%。其中,自备煤电机组装机容量1.15亿千瓦,占全部自备机组装机总容量的81%。2017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开展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及运行专项督查的通知》,并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赴新疆、山东、内蒙古、江苏、广西、甘肃等地开展了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及运行专项督查。